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清廉公交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10:01:12

各部门、各子公司、校车公司:

《关于推进清廉公交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关于推进清廉公交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决定》、《台州市国资委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清廉公交建设,不断深化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清廉公交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严责任、严管理、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五严”要求,坚持党政领导、齐抓共管,以政治清明、企业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为核心,以“强服务、转作风、提效能”为根本,努力营造守规遵纪、崇廉倡俭、风清气正的台州公交干事创业新风貌。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集团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清廉公交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严密完备,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集团上下崇清尚廉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到2035年,基于现代公共交通综合服务企业管理制度的清廉公交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公交出行服务规范有序,权力运行阳光高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有效构筑,台州公交整体清廉程度显著提升,简单清新、积极向上、务实重干的良好作风全面形成,“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台州公交新形象全面树立,清廉公交建设全面建成。

三、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实现政治清明

1.坚决贯彻“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集团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发挥好集团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健全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3.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建立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加强集团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画好政治生态“标准像”,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政治生态状况,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持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集团纪委要整体把握集团政治生态状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集团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4.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坚持党委主抓直管,推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的细化量化责任传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年初一计划、半年一抽查、一年一考评”,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薪酬挂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与选拔任用挂钩、与干部的廉政档案记录挂钩,充分发挥震慑效应。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党委书记要定期听取清廉公交建设工作汇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及时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并会同集团纪委书记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遇到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纪检监察改革要求履行监督责任。集团纪委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遵循,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协助推进清廉公交建设。

(二)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实现企业清廉

1.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依法依规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将党的领导融入、党的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机构中,形成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自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紧盯集团决策权、用人权、管理权,制定细化权力清单,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约束权力运行,厘清集团各级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制衡;深化权力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的相互监督,深化对集团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

2.推行“大监督”机制。积极推行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大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动态化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监事会对企业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监督的作用;利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试点工作契机,加强集团内审工作,将审计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与考核挂钩;通过强化法务监督,为集团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风险分析和法律决策支持,推动依法治企建设。加大“大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力度,及时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3.加强日常廉政风险管控。按照“全覆盖、零死角”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和表现形式,结合市委巡察、专项巡查、监事会、审计、执纪监督等成果,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将廉政风险管控纳入集团内部流程、嵌入操作程序,以管理信息化推动廉政风险过程可控,责任过失可追溯。优化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丰富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坚决查处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函询核实、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防止“小病”演化成“大病”。

4.推进制度建设和执行。抓好制度建设整体设计,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及时跟进清理和修订,做到制度规定明、政策界限清、可操作性强。建立健全行权约束制度,落实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痕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采购招标、项目投资、资金管理等管理制度,完善集团内设监事会、审计、法务、财务等监督制度,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堵牢管理漏洞,提升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三)打造全面过硬队伍,努力实现干部清正

1.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正确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贯穿于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追责。不断强化对集团中层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动真格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扬钉钉子精神,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加强专项检查,严格执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把握政策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对照“十种表现”,加强分析研判,抓住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弘扬“崇清尚廉”风尚,努力实现文化清朗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清廉公交”文化建设。以党员干部和全体管理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守责意识。进一步丰富线上线下教育载体,拓展“清廉公交”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清廉文化进部室、进子公司、进基层活动,营造集团“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崇廉尚洁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认真学习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市委关于清廉台州建设、市国资委关于清廉国企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展清廉公交建设的走访调研,理清开展和推进清廉公交建设的理念思路、重点重心和要领要求。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在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集团清廉公交建设实施方案,建立集团清廉公交建设领导小组及组织架构,部署安排清廉公交建设。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至2035年)。组织开展清廉公交建设、督查、评估、考核,全面落实清廉公交建设实施方案。

五、清廉公交“三年行动计划”

为有效落实清廉公交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组织实施阶段将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第一个清廉公交“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2019—2021年,通过积极倡导、有效约束和严厉惩治,到2021年,风险点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点得到有效防范和管控;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健全,并形成长效机制;内审和内部巡查协调衔接,监管网络全面覆盖;“清廉公交”文化体系初步形成,并得到集团干部员工的广泛认同和自觉践行。

主要行动为:

(一)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1.构建主体责任落实体系。集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要把清廉公交建设工作与管理体制改革、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个性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建立起完善的责任落实体系。集团党委每年至少牵头召开一次综合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建立履责记实制度,实施“一岗双责”痕迹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两个责任”考核办法,集团党委每年至少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选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中层干部担任兼职纪委委员,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方式和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力促监督执纪无死角、全覆盖。纪检监察队伍要抓好清廉公交建设的监督工作,把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等不正之风作为重要任务,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建好、管好、用好集团党群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的阵地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组织、服务、战斗功能。完善党小组的设置,规范党小组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加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集团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

1.完善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集团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明确界定各决策主体的职责权限,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搭建起集团内部各层级高效有序的决策程序和运作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回避制度、“三书两报告”制度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并对上述事项负总责。

2.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根据集团发展需要,梳理、修订、完善已有内部各类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外派董监事管理制度、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报批制度、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将制度贯穿于集团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人、财、物的方方面面,形成企业治理结构、权责分配、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内部监督等内控长效机制。

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运用市委巡察、专项巡查、监事会、审计、日常监督检查等结果,以及《集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成果,加强对人、财、物、“三重一大”、工程建设、采购招标等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对新的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制订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管控纳入集团内部管理流程,并每年或阶段性进行检查考核评价,使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改进、完善和提升,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防控对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

4.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惩治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认真落实党组织负责人、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约谈提醒、签字背书等制度。从日常具体工作入手,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重点,强化业务部门和单位日常业务、党风廉政、作风效能监督检查;开展三年一轮子公司全覆盖内部审计和主要业务部门、子公司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纪委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督查,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工作作风与效能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查腐败、不正之风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查清廉公交建设失职行为,对在清廉公交建设中责任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失职失责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健全通报曝光制度,抓住典型案例,强化问责追责,加大惩治震慑力度。

(三)推动体制机制改革

1.积极参与和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在参与国家“公交都市”创建过程中,把清廉公交建设与创建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对台州公交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的投入,发挥移动支付、智能调度与信息化运营管理对公交服务行为、运行效率、费用控制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

2.推行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严把选人用人关,进一步健全符合公交行业特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推进竞争上岗、绩效考核、绩效工资,构建“结构合理、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绩效分配管理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用人导向和激励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开展子公司市场化薪酬改革试点,突出市场化方向,将经营业绩、风险承担与薪酬激励全面挂钩,充分发挥薪酬的巨大激励作用,促进企业不断增强经营活力,做强做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推进成本管理机制改革。在详实核算的基础上,推进传统公交实施精准化的成本规制运行新机制,以“成本可控、服务可测”为核心,完善公交企业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政策以及建立外部评价制度,形成对公交成本控制、财政支持、服务监管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同时,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升级集团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有效配置和利用自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并在公交一线实施以车队为单位的责任中心管理模式,建立责任中心财务分析模块和考核办法,进行成本核算,强化对资产、资金、各项费用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和控制的监管,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台州公交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作用

1.打造清廉文化阵地。以党群文化中心为固有阵地,以清廉文化走廊、清廉文化墙为主要形式,以“三会一课”、“公交大讲堂”为主要载体,突出清廉主题打造清廉文化阵地。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技术,通过微信建设“清廉公交”公众号、通过集团官网建设“清廉公交”专页、通过集团OA“清廉公交”专栏,建设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弘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2.开展清廉文化教育。开展廉政知识考试,把组织党规党纪学习考试作为新招录员工入职、新提拔干部任前资格条件以及中层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必选动作。培育、选树、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正能量,营造崇廉尚洁氛围。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善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重点做好查案的“后半篇”文章,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公司员工等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清廉公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人事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集团各党组织要担负起清廉公交主体责任,各部门、子公司要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考核机制。将清廉公交建设工作纳入集团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评价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运用,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责任追究。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互联网、党务专栏、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参与清廉公交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开展“读书思廉、谈话促廉、典型导廉、文化育廉”等系列活动,及时总结提炼清廉公交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强化示范引领,努力营造“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