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6 09:32:57
伪造合同,虚假整改,本想蒙混过关,最终只能是作茧自缚……日前,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召开村(社)两委干部廉政集体谈话会,会上,街道纪工委通报了一起违纪案件,与会干部颇受震动。
事情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2020年2月,衢江区纪委区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樟树潭村农贸市场后围墙场地已终止租用协议,原承包人叶某某却与村干部勾结,在城中村改造拆迁中违规获取新增附属物补偿款。
接到举报后,区纪委区监委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在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调查人员发现了一件办结的关联信访举报件。2018年10月,樟潭街道纪工委曾调查过反映叶某某2016年度起未缴纳农贸市场后围墙场地租金问题。调阅案卷得知,2013年5月,该村与叶某某签订协议,将农贸市场后围墙场地出租给叶某某,约定“场地如被征迁,出租后新增的设施及附属物补偿款归叶某某所有”。案卷中还有一份2016年3月叶某某署名的终止租赁申请,明确“该场地一切财物归樟树潭村集体所有”,申请上盖有村委会公章。
租赁已终止,且双方有新的约定,那新增附属物补偿款就该归村集体所有。而在区城改办,调查组却发现该笔补偿款共计177071元, 确实已于2019年5月9日打至叶某某账户。这是怎么回事呢?
带着疑问,调查组来到樟树潭村,仔细查看报账资料。出乎调查组意料之外的是,本应在报账资料中的叶某某“终止租赁申请”却不见踪迹,而2019年他补缴租金的凭证却赫然在档。走访相关人员,都称并不知情,问询原承包人叶某某,叶某某矢口否认:“我没写过终止租赁申请!”不少村民却向调查组反映,“肯定是真的,是村干部和叶某某人勾结骗钱。”
“申请是我伪造的。”面对调查人员,许金伟神情沮丧,坦白了事情真相。
原来,2016年樟潭街道对该村进行“三资”清查时,发现叶某某2016年度租金未缴,要求整改。许金伟多次催促叶某某补缴租金,叶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补缴,也拒绝终止租赁要求。
一边是拒绝补缴租金,一边是整改时限。此时的许金伟,没想过此事本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却想到一条“捷径”:他以叶某某名义伪造了一份“终止租赁申请”,并私自加盖了村委会公章。
“当时只想着能应付整改就好了。”许金伟说。此后,樟潭街道纪工委调查反映叶某某未缴纳租金的信访件时,这份虚假的申请被再次作为“证据”上报。
令许金伟始料不及的是,2019年5月,当得知农贸市场后围墙场地的新增附属物补偿款被叶某某拿走后,村里炸开了锅,村民们纷纷指责村干部和叶某某合伙侵吞村集体资产。面对压力,许金伟意识到大事不妙,再三解释“终止租赁申请”系自己伪造时,却已没人相信他。
经鉴定,“终止租赁申请”的签名非叶某某本人字迹。2020年11月,许金伟因伪造虚假资料应付上级检查,且存在其他失职渎职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虚假整改、应付检查,折射出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把整改当回事,是形式主义表现。樟潭街道纪工委认真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在街道开展警示教育,要求新任村两委班子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