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3 09:13:57
11月20日上午,巴士公司就集团计划财务部对巴士公司的第三季度财务专项检查通报的问题召开整改落实会议,会议由巴士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正省主持。
会议首先对集团第二季度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了简要回顾,二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巴士公司外,各公司基本已整改完毕。与第二季度账套凭证检查不同的是,第三季度突出对应收应付款项和事故借款管理的专项检查。
会议宣读了通报的主要内容,要求各公司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根据集团《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应收应付款项台帐,详细反映本单位客户、供应商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帐风险的发生。要求各公司业务部门建立并完善台账工作,每月对财务部门反馈的应收、应付余额及帐龄情况进行及时核对,并且及时核对事故借款、赔款,对前期应处理而未处理的事故借款、赔款,限期进行清理,明确整改完成期限截至11月30日。
围绕应收款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完成问题整改,会议还集中学习了台公交[2018]88号《应收款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