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5 15:35:44
“今天我在这里向组织作出检讨,本人在任普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委会主任黄有情通过虚报、重复报水泥款项,从村内违规支出费用......”
“今天我在这里向组织作出检讨,本人在任普南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期间,村主任黄有情通过虚报、重复报水泥款项......”
在进行自我检讨的,是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普南村书记叶金法和村监会主任陈世贤。村委会主任违法违纪,为何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监会主任也要“挨板子”?事情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2019年9月,大麦屿街道纪工委收到玉环市纪委交办来的信访举报:“普南村村委会主任黄有情私吞20多万元修路款、虚报冒领青苗赔偿款......”
收到举报后,大麦屿街道纪工委迅速组织调查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在调取查阅普南村近年来的财务账册时,调查人员发现其中一张青苗款收据的签批字迹,竟然与领款人字迹一致,与“领款人”核实后,发现其并未领取这笔款项。后经与部分村干部侧面谈话,初步证实村委会主任黄有情虚报冒领青苗赔偿款5250元。
△大麦屿街道纪工委查阅普南村相关账册
那么信访举报中反映的修路款到底是怎么回事?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重点围绕该村近年来的道路工程情况进行逐笔核对,很快发现一笔由黄有情经手的修路款支出存在异常情况,发票反映的4.7万元水泥费用与工程实际用量不符。为进一步收集证据,调查人员找到了水泥店老板张锋。
“黄有情要我把之前村里给的预付款22000元打回给他,又说村里其他开支需要多开5000元的发票,加起来27000元打到他兄弟的卡里……”张锋至今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