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了个处分

发布时间:2020-09-01 09:08:28

2020年3月31日,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文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0年5月,董文才被给予警告处分。

2019年11月,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与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浦江县垃圾填埋场渗滤应急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设备安装后,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未付清700余万设备款。

2020年3月31日下午,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蒋某为尽快收回设备款,便打电话给董文才,想邀请其吃顿晚饭,一起商量下设备款的事。董文才明白蒋某的意思,当场表示答应。


随后,董文才想到刚好轮到自己请同事朋友聚餐,加上蒋某又有请吃饭的意思,便想着直接让蒋某请客。于是,董文才将晚饭安排在某酒店包厢,并约上6名同事朋友一同参加。


正当董文才等人觥筹交错时,“清风四号”检查组进入包厢检查。蒋某当场表示该饭局由其请客,其他人员表示默认。当晚,浦江县纪委县监委对董文才等人进行谈话调查。谈话期间,董文才如实交代了自己接受蒋某宴请的事实。

董文才身为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0年5月,董文才受到警告处分,同行的相关人员分别受到诫勉和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

违纪者反省

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发生后,我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这也暴露出自身在思想觉悟上存在严重不足。

执纪者说

一顿饭换来一个处分,这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一记警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身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管好自己的嘴和手,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金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