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4 15:07:15
2019年除夕,嵊泗绿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孙某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6月,嵊泗县纪委给予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因工作联系,嵊泗绿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孙某某认识了某污水处理试剂供货商徐某某,私下里,两人互加了微信。 2019年2月4日除夕之夜,孙某某吃完年夜饭,借着醉意,在微信上给若干亲朋好友发送了“20.19”的除夕红包,其中包括平日里联系较多的污水处理试剂供货商徐某某。 没过多久,孙某某收到了徐某某的微信转账“2019”,自己发给他的“20.19”翻了个百倍,足足多了1998.81元!“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你知我知,没人会查……”孙某某在侥幸心理作祟下,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2020年4月,孙某某被嵊泗县纪委立案审查。2020年6月,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违纪者反省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为自己不是什么主管领导,没有什么权力,错误地把服务管理对象当作“兄弟”,把私下违规联系当作朋友之间的正常来往。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严守党纪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执纪者说